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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市场监管稽工处〔2017〕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连续六个月未经营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0-31
    决定机关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