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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江台交罚[2021]001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查实,2021年04月06日09时29分,广东合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排驾驶员黄荣欢驾驶粤JF8018重型自卸货车装载泥从台城碧桂园到斗山冷冻园,经S386线K48+230台山市斗山检测点过磅检测,该车车货总重29.198吨,轴数是3轴,超限2.198吨,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上事实,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询问笔录、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7
    决定机关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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