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天佶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30079****694T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穗仲案字第407号 |
案号 | (2020)粤03执5702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9-21 |
发布日期 | 2020-11-12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280201604949】。(一)第一、第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股权转让款1700万元及违约金(违约金分段计算:1.以2700万元为本金,按照每日万分之三标准,自2014年5月1日起计算至2017年1月24日止;2.以1700万元为本金,按照每日万分之三标准,自2017年1月25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全部股权转让款之日止); (二)第一、第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偿律师费165000元; (三)第三被申请人对上述第(一)、第(二)项裁决由第一、第二被申请人应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保证责任; (四)本案仲裁费220636元,由第一至第三被申请人承担。该仲裁费已由申请人预缴,东莞分会不予退回,由第一至第三被申请人迳付申请人。 上述裁决第一至第三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的款项,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給申请人。逾期支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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