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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昌州税稽罚〔2021〕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对你公司取得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处以罚款209,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25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州税务局稽查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