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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江市督局市管罚处字〔2018〕162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商品时搭售商品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4-12
    决定机关 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陆民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