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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富而通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青洋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465961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邹民初字第1821号
    案号 (2016)鲁1626执43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邹平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邹平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3-01
    发布日期 2016-06-03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山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原被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被告山东富而通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收回邹平国际商贸城B2036-2号商品房一套,原告刘学善于2015年11月29日前协助被告山东富而通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撤销相关网签手续及解除银行抵押手续; 二、被告山东富而通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刘学善购房款共计143847元(含诉讼费),于2015年11月29日前偿还原告刘学善购房款30000元,剩余房款于2016年4月30日前偿还完毕,被告山东富而通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如不按期履行偿还义务,原告刘学善可对未返还的购房款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三、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567元,减半收取1784元,由原告刘学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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