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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云交罚[2021]41048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5月14日执法人员在云浮新港港务有限公司检查货运源头装载登记情况时,发现2021年5月12日11时04分至10分,粤W07526/粤W0151挂货车过磅离场时,称重数据为44.2吨。5月18日执法人员对相关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该公司信息技术部主任董兴华配合调查,其出示了委托书、身份证、营业执照、工作证、行驶证、驾驶证,并确认了2021年5月12日粤W07526/粤W0151挂货车在其公司配载荒料,经称重检测车货总重为44.2吨,车货总质量限值为42吨,超过国家限定装载标准2.2吨,司磅员陈宇豪误将粤W07526/粤W0151挂货车当作六轴货车放行离场。当事人云浮新港港务有限公司为粤W07526/粤W0151挂货车超标准装载、配载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有检查笔录、送达回证、情况说明、委托书、笔录照片、称重记录截图、身份证、营业执照、截图资料、视频、工作证、身份证、照片打印件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19
    决定机关 云浮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