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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云安区交罚[2021]0019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根据交通、公安交警联合治理超限超载查处的赣C6Q502/赣C35Z9挂、粤WU8109/粤WU113挂货车发现货运源头单位云浮新港港务有限公司涉嫌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经立案,2021年03月15日,云浮市云安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货物运输源头单位云浮新港港务有限公司进行超限超载调查。经查询该公司记录台帐发现,2021年03月08日为赣C6Q502/赣C35Z9挂货车装载石材荒料运往云城区河口初城工业园,出场时车货总重为50.31吨,赣C6Q502/赣C35Z9挂货车为6轴车,国家规定车货总重限值为46吨,已超出国家装载标准为4.31吨;2021年03月08日为粤WU8109/粤WU113挂货车装载石材荒料运往云城区夏洞合新石厂,出场时车货总重为52.93吨,粤WU8109/粤WU113挂货车为6轴车,国家规定车货总重限值为49吨,已超出国家装载标准为3.93吨。货运源头单位云浮新港港务有限公司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共2辆次)的违法事实清楚。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7
    决定机关 云浮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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