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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赣药监罚〔202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劣药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21000元,并处货值金额一倍的罚款21000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4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09
    决定机关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张建荣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