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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湖路政罚〔2021〕3105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3月25日14时50分,安吉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安吉S306省道50K+950M路段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E32183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当事人平永奎驾驶浙E32183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从安吉博瑞新型建材公司装运一车混凝土到孝源椅艺孵化园,后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51.5吨,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0.5吨,最后确定违法事实成立。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仟贰佰玖拾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29
    决定机关 安吉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方敏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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