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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宣区卫公罚(2019)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住宿业经营活动案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并罚款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18
    决定机关 宣城市宣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