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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衢柯山公(站)行罚决字[2020]005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12月18日09时,衢州市公安局柯山分局城站派出所民警在对衢州柯城澜悦酒店有限公司(舒悦酒店)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酒店装有未带上网审计功能的无线联网设备,并通过该设备为在酒店住宿的顾客提供上网服务。衢州柯城澜悦酒店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未采取国际联网安全技术保护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宣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22
    决定机关 浙江省衢州市公安局柯山分局城站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