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邯郸市远大实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40060****156N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4民终2136号 |
案号 | (2021)冀0403执1800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7-20 |
发布日期 | 2021-12-03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河北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邯郸市远大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苗永强借款2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5年1月16日起至完全清偿借款之日止按照借款本金200000元为基数,年利率24%计算,但应扣除已经支付的136444元利息);二、驳回苗永强其他诉讼请求。 本院二审期间,远大公司提交证据如下:2015年12月4日苗永强本人签名收到远大公司还款6万元的收条;北陈庄村委会向苗永强支付6万元的原件;2019年6月11日北陈庄村委会向苗永强支付5294元利息的复印件。证明应支持远大公司的上诉请求。苗永强质证称,对该收条真实性无异议,但是该收条是远大公司预先拟定并打印好的,事先未与苗永强协商,且未采取引起苗永强注意的方式提醒苗永强注意,该收条是格式化收条,不仅对苗永强是这样,因此对苗永强不发生法律效力。对收到6万元无异议。苗永强确实收到利息5294元。北陈庄村委会质证称,对3份证据均无异议。大业公司质证称,对证据均无异议。 苗永强提交证据。苗永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代理合同,证明二审代理费3100元 ,该费用应由远大公司负担。远大公司质证称,与本案无关。大业公司质证称,与本案无关。北陈庄村委会质证称,与本案无关。 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及双方的质证意见,认定如下事实:2015年11月4日,苗永强收到给远大公司60000元,并出具收条,该收条内容为:今收到远大公司归还北陈庄村民苗永强30%借款本金,协议编号为19号购买,退款金额为陆万元整,收款人苗永强。2019年12月11日,苗永强收到利息5294元。 二审查明的其他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2015年11月4日,苗永强收到给远大公司还款60000元,并出具收条。该收条明确写明标注“收到......借款本金”,该收条上“借款本金”等字虽为打印字体,但该字体清晰明了,苗永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能够辨别,其称对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证据不足。故应认定苗永强收到的该60000元为本金。2021年4月12日,苗永强与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邢秋平虽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但不能证明已实际发生,且其称应由远大公司承担该代理费用没有法律依据。故远大公司应2015年12月4日开始按借款本金14万元支付借款利息,并用在应支付的利息中扣减2019年12月11日,苗永强收到利息5294元。结合一审查明的事实,苗永强已收到借款利息为81738元(136444元+5294元-60000元)。 综上所述,远大公司的上诉请求成立,但其在二审期间提交的证据,在一审期间就已经形成,因其逾期提交证据而产生的二审诉讼费用,属于增加的费用,应由远大公司负担。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判决如下: 一、维持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2019)冀0403民初4552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驳回苗永强其他诉讼请求”; 二、变更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2019)冀0403民初455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邯郸市远大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苗永强借款14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5年1月16日起至2015年11月4日止,按照借款本金200000元为基数,年利率24%计算;利息自2015年11月5日起至完全清偿借款之日止按照借款本金140000元为基数,年利率24%计算。并应在执行中扣除已支付的81738元利息。)。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480元,由邯郸市远大实业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713元,由邯郸市远大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