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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许环罚决字〔2020〕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罚款4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1
    决定机关 许昌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