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庆西)市监罚字[2019]21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当事人向一类药店销售处方药品。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1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2-20 |
决定机关 | 庆阳市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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