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京建法罚(市)字 [2019] 第01015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员会于2019年3月12日在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3号楼3103房间对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西黄村八大处路的石景山区西黄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回迁安置房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的资料核查中发现,你单位存在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你单位停止违法行为,对你单位处起重设备安装价款222000.00元的2.5%的罚款,罚款额为555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5-10 |
决定机关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