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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许银监罚决字〔2018〕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通过同业业务隐匿资金实际投向,违规办理同业业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28
    决定机关 许昌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张金保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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