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许银监罚决字〔2018〕3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许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许昌魏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治理主体责任和义务落实不到位,公司治理制衡机制不健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并处罚款2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07
    决定机关 许昌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