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泰海市监案字[2019]第6-0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没收扣押的过期医疗器械;对当事人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的行为,罚款3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4-04 |
决定机关 | 泰州市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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