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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德公(消)行罚决字〔2017〕00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升华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升华大酒店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逾期未改案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位于德清县钟管镇南湖路7号的升华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升华大酒店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逾期未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七条,决定给予升华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升华大酒店负责人钱阿兴警告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德清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1月23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1-23
    决定机关 德清县公安消防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