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得心应手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06582546-8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111民初1812号 |
| 案号 | (2019)湘0111执3709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19-07-15 |
| 发布日期 | 2019-11-05 |
| 已履行 | 暂无 |
| 未履行 | 暂无 |
| 省份 | 湖南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周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钟东平借款本金100万元,并支付截至2018年9月23日的利息30 500元,另以借款本金1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支付自2018年9月24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还款违约金; 二、被告周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钟东平律师费25 000元; 三、被告广州得心应手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告周洋的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 813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7 406.50元,保全申请费5 000元,合计12 406.50元,由被告周洋、广州得心应手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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