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惠市监罚字[2020] 197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生产销售假药的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044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05
    决定机关 螺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连华庆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