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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合环(执)罚〔2019〕8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行政处罚内容 我队于2019年8月26日对该公司承建的位于重庆合川荟园的悦府二、四期土石方项目进行了调查,该项目工地现场未按照扬尘控制施工方案采取有效的控尘措施,未使用洒水车和雾炮等设备,扬尘污染严重。重庆富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落实扬尘防控措施,违反了《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二款,对其罚款1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23
    决定机关 合川区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支队
    法定代表人 谯林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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