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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路政罚〔2020〕0442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11月11日11时50分,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2504高速公路下行92K+800—900路段巡查时,发现G2504高速公路下行92K+800—900路段高速公路硬路肩有多处油污染,经现场调查,浙江交工高等级养护有限公司在该路段的路面修复施工中各类施工车辆滴漏的油污导致路面污染,污染范围为27米×2.5米,面积为67.5平方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其行为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7
    决定机关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杨朝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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