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慈公(古)行罚决字[2020]0239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慈溪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娱乐分公司未按规定建立、使用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系统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08月07日20时45分许,在慈溪市**街道**大道*路***号慈溪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娱乐分公司KTV内,发现有从业人员李**等人未按规定刷卡登记,违反《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规定的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信息化标准规定,配合公安机关建立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实时、如实将从业人员信息录入系统,传输报送公安机关,现被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五千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罚款账号)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8-11 |
决定机关 | 慈溪市公安局古塘派出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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