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开牧药罚[2017]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涉嫌违反《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款和第三十八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其改正;2、对扣押的人用药品予以没收销毁;3、对违法当事人林建处罚款10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22
    决定机关 开江县畜牧食品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