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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余综执〔2021〕罚决字第14-0068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被案件名称:杭州二建建设有限公司未保持工地出入口道路两侧50米范围整洁案处罚人名称:杭州二建建设有限公司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05月12日08时10分,当事人在临平区乔司街道杭海路辅路余政储出(2020)9号地块工地内浇筑混凝土,因混凝土运输车辆带泥行驶污染了工地出入口两路道路,当日09时07分,因未保持工地出入口道路两侧50米范围整洁被执法人员发现。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被污染的工地出入口呈长方形,长约10米,宽约2.5米,面积约25平方米。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立即)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余综执责改字[2021]第3085400号),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当日15时00分,执法人员复查,当事人已经改正违法行为。2021年5月12日,本案批准立案。当事人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仟柒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十五日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06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