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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桐庐)建罚决字〔2021〕000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30
    决定机关 桐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