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洛阳兆润贸易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1030677****29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306民初71号 |
案号 | (2021)豫0306执179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3-22 |
发布日期 | 2021-06-25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河南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卫高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目前余额36.911246万元)及相应利息自(2016年8月31日至2018年12月5日按本金50万元计息,2018年12月6日至实际履行之日按369112.46元计息;2016年8月31日至2018年8月30日按照日利率0.29‰计息,2018年8月31日至实际履行之日按日利率0.435‰计息)暂算至2020年10月31日利息为26.809707万元; 二、被告洛阳兆润贸易有限公司、张海军对前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被告洛阳兆润贸易有限公司、张海军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卫高峰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437元,减半收取为4718.5元,保全费3520元,共计8238.5元,由被告卫高峰、洛阳兆润贸易有限公司、张海军共同负担。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