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浙江佳丽珍珠首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詹伟建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04514501
    执行依据文号 (2014)杭拱商初字第01165号
    案号 (2015)杭拱执民字第0087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杭州拱墅法院
    执行法院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3-16
    发布日期 2015-12-2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杭州创新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慎菲归还原告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借款本金人民币3998464.8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杭州创新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慎菲支付原告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利息罚息人民币230412.76元、复利4061元(暂计算至2014年4月10日,以后的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计算至本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日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三、被告杭州创新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慎菲支付原告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律师费38364元; 四、被告浙江慧创科技有限公司、詹建华、詹伟建、陈淦、上海港湾石化有限公司、浙江佳丽珍珠首饰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第二项、第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