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仁综执〔土〕罚字〔2020〕第04-3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1.对非法占用的允许建设区2818.43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钢棚及砖木建筑(2818.43平方米),处以没收;2.对非法占用的有条件建设区26.09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砖木建筑(26.09平方米),处以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3.对非法占用的2844.52平方米土地按照10元每平方米处以罚款,合计人民币28445元(大写:贰万捌仟壹捌柒肆拾伍圆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1-04 |
决定机关 | 仁怀市综合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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