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郑州神牛铸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1018175****778L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豫0181民初123号
    案号 (2020)豫0181执27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巩义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巩义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3-06
    发布日期 2020-03-26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河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郑州神牛铸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原告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000万元并支付该款自2016年5月18日年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9.57‰计算的利息(扣除已支付利息0.53元);如果被告郑州神牛铸造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没有付清本息,应自2017年5月19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9.57‰的一半另付罚息; 二、被告郑州亚太陶粒科技有限公司、姚万林、姚程辉、李巨峰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代为清偿后可向郑州神牛铸造有限公司追偿; 三、原告对郑州神牛铸造有限公司抵押的10T烘包器2台、1.5T中频炉1台、3T中频炉2台享有优先受偿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