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东南(消)行罚决字〔2021〕004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东莞市南城中天和家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城市假日二期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城大队给予东莞市南城中天和家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城市假日二期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处罚 |
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东莞市南城中天和家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城市假日二期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7-23 |
决定机关 |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城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