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凤环罚决字﹝2017﹞第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通过环保验收、生产车间未采取集中处理措施
    行政处罚内容 未通过环保验收、生产车间未采取集中处理措施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16
    决定机关 新乡市凤泉区环保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