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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东)食药监食罚〔2017〕27017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黑木耳3袋)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7-21
    决定机关 东城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