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翰域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0506****533B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6民终6868号(2016)粤0606民初21102号 |
案号 | (2019)粤0606执4603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本院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9-04-10 |
发布日期 | 2019-10-08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530190607804】。一审判决:一、解除原告张凤娟与被告广州翰域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签订的《预购商铺合同》;二、解除原告张凤娟与被告广州翰域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市鼎升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三、被告广州翰域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凤娟返还购房款159563元,并支付违约金15956.3元,被告佛山保利恒顺置业有限公司对其中的98450元承担连带责任。四、驳回原告张凤娟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049.78元,由原告张凤娟负担239.4元,由被告广州翰域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负担3810.38元。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