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青市监案处字(2017)第29020172005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特种设备类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2、壹拾贰万元整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7-11 |
决定机关 |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陈龙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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