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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桂贵交执罚[2020]088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贵港市巨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经营的桂R02898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擅自聘请司机黄俭朝驾驶该车从石卡运输6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到贵港市区汇兴市场工地。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执法录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27
    决定机关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