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石嘴山市惠磊建材有限公司水泥熟料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缪建通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5416315-1
    执行依据文号 (2015)石惠民初字第673号
    案号 (2017)宁0205执112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8-18
    发布日期 2017-12-2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宁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原告何俊秀于被告石嘴山市惠磊建材有限公司水泥熟料分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 二、被告石嘴山市惠磊建材有限公司水泥熟料分公司支付原告何俊秀工资4501元(扣除原告借款1337.1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260元,合计7761元;于2015年8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若逾期支付被告石嘴山市惠磊建材有限公司水泥熟料分公司则承担2000元违约金; 三、案件受理费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石嘴山市惠磊建材有限公司水泥熟料分公司承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