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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重庆升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德云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20360038-0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合法民被字第04549号
    案号 (2016)渝0117执0075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1-25
    发布日期 2016-04-27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重庆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刘德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周伟借款本金1200万元并支付利息;二、被告重庆升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周伟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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