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镇交运执罚字[2020]02020034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对船舶、浮动设施未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配备船员擅自航行、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15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4-03 |
决定机关 |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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