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镇交运执罚字[2020]02020034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船舶、浮动设施未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配备船员擅自航行、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5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03
    决定机关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