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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宁卫公罚〔2021〕1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01^02
    行政处罚内容 位于宁海县前童镇梁皇村里外辽51号的宁波玥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存在未按照规定对供顾客使用的枕套进行消毒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五条第(三)项和第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22
    决定机关 宁海县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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