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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路北市监处字(2017)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违反《食品安全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0038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1-23
    决定机关 唐山市路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沈彤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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