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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佛冈税二分局罚〔202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所属期2021-06-01至2021-06-30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行政处罚内容 拟罚款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10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佛冈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