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衢江卫职罚[2019]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衢州东港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未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项目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1、当事人未能提供2019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项目申报材料;2.当事人与张某、方某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未见告知职业病危害、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相关事项。【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处罚的种类】警告【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衢州市衢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农商银行窗口,地址衢州市衢江区府前路6号衢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账号:201000013255848000001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1-11 |
决定机关 | 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健康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