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赣南东运货字第(2018)00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从事货运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并罚款伍仟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2-05
    决定机关 东湖区公路运输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卢美云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