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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深市质盐食药罚字【2016】51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7050.8元;2、罚款人民币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1-30
    决定机关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陈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