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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综埔处字〔2021〕第33000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施工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玖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07
    决定机关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