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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江山市众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姜天德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85591201
    执行依据文号 (2015)衢江商初字第01884号
    案号 (2016)浙0881执15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衢州江山法院
    执行法院 江山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1-18
    发布日期 2016-07-1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江山市众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归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48万元及利息。姜金德、祝艳华、姜天德、曾朝亮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支付案件受理费4382元,保全费3020元、执行费71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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