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象市监处罚〔2021〕14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经营食品标签内容虚假的食品荞头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39.00元;2.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伍仟零叁拾玖元整(5039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1-18 |
决定机关 | 象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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